1968年05月17日
谢富治送北京卫戍区温玉成、黄作珍手谕:
“中央决定[注1]叛党叛国分子张闻天和刘英二人在家实行监护,请派半个班或一个班兵力执行。”
当日下午,北京卫戍区派一个班到景山后街张闻天住处,宣布实行“监护”,
将张闻天和刘英隔离开来,分别关在两间冬冷夏热的小屋子里。
不许看报,不许听广播,
对张、刘轮流审讯,反复逼供。
每天放风一次,时间错开,不让两人碰面。
[注1]
从档案中见到的“决定”是05月18日中央领导同志在04月22日“王明、苏修特务专案组”报告上的批示:
“请即告卫戍区司令部,在张闻天夫妇住处派兵监护,不许自由出入,也不许外人随便调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