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年12月02日,
在齐景和的主持下,又以“刘仁专案组”名义给康生、谢富治写报告,
诬陷彭真、刘仁、崔月犁“密谋将其进行特务活动的一百五十部电台砸毁,以销毁罪证”,“肯定是严重的反革命政治阴谋”,
提出“将破坏一百五十部电台的策划者和积极执行者”“分别加以逮捕和拘留”。
经康生同意,
市体委副主任贾桂荣、林毅忠,副科长戴逸民、刘光彩,无线电俱乐部主任何家祺等五人,于1967年12月28日被逮捕,遭到人身迫害。
——齐景和反革命案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