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7年09月13日
△毛泽东批准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对贺龙立案审查的决定。
△贺龙专案组(组长周恩来)正式成立,专案组下设总参谋部的王尚荣(作战部部长)专案组、雷英夫(作战部副部长)专案组;
总政治部的金如柏(解放军军事法院院长)专案组、李贞专案组;
装甲兵的许光达(装甲兵司令员)专案组;
通信兵的陈鹤桥(通信兵政治委员)专案组,樊哲祥(通信兵政治部副主任)专案组;
工程兵的谭友林(工程兵副司令员)专案组、郭林祥专案组;
武汉军区的杨秀山专案组;
新疆军区的张仲翰专案组;
空军的成钧(空军副司令员)专案组、向黑缨专案组;
国家体委的荣高棠(体委副主任)专案组。
贺龙专案组作为主案组,对各分案组负有联系指导的责任。
△刘少奇妻子王光美被正式逮捕,子女们被赶出中南海到各自的学校接受批判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