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04日
阅汪东兴等06月03日关于中央警卫团(八三四一部队)准备分期分批参加支工的报告,批示:
“退汪东兴同志酌办。”
报告说到警卫团党委坚决执行毛泽东关于警卫团“也要参加支工”的指示。
26日,中央警卫团组织支工部队分别进入北京针织总厂及其所属的两个分厂和北京市化工三厂。
临行前,毛泽东提出三点要求:
一、下去后要做好宣传工作,要做深入的、细致的、艰苦的思想政治工作。
厂子里女工多,要派些女同志下去,便于工作。
二、下去后不要匆匆忙忙急于表态,经过调查研究,如果两派都是革命的群众组织,就要逐步地把他们联合起来。
就是两派严重对立的群众组织,群众也是愿意联合的,不愿意联合的只是少数的几个头头。
三、要向工人群众学习,不要怕犯错误,错了就改。
要关心群众的生活,组织个医疗组,给他们看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