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6年10月23日
在中共中央工作会议上作检讨发言,对所谓“路线措误”承担了责任,说:
在今年06月01日以后的五十多天中,我在指导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发生了路线错误,方向错误。
这个错误的主要责任应该是由我来负担。
其他同志的责任,例如在京的中央其他领导同志,国务院某些部委的领导同志,北京新市委的领导同志,某些工作组的领导同志,某些地方的领导同志等等,
他们虽然也有一定的责任,但是,第1位要负责任的,就是我。
在今年07月18日以前的一段时间内,毛主席不在北京,党中央的日常工作,是由我王持进行的。
北京市各方面的文化大革命情况,是经常在我主持的中央会议上汇报的。
在这些汇报会议上作出了一些错误决定,批准或者同意了一些错误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