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6年02月28日 星期一 夜睡尚可。 早六时起写改稿四十九页一段。 八时进食后去银行交水费。 去北海李、黄在,郭、马未到。 付二元二角五分餐费。 十一时回家午饭,饭后小休息。 去颐和园散步,思索写稿。 五时半回家晚饭。 棻同文洤去看戏(政协晚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