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漱溟日记>19660228

1966年02月28日

△星期一

△夜睡尚可。

△早六时起写改稿四十九页一段。

△八时进食后去银行交水费。

△去北海李、黄在,郭、马未到。
付二元二角五分餐费。

△十一时回家午饭,饭后小休息。

△去颐和园散步,思索写稿。

△五时半回家晚饭。
棻同文洤去看戏(政协晚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