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6年01月13日 △星期四 △早起五时半写改稿一段[3]。 △去北海散步习拳。 遇渊庭、马先生,相偕走北门而出。 △回家午饭。 △午后到政协参加学习小组会,未发言。 收叶回信。 [3] 这一时期所记“写稿一段”“改写第4章稿”等等,均指撰写《人心与人生》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