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4年11月13日
晨07时起床,天冷,大雾,随即放晴。
读文件,毛选。
在潘思明家吃饭。
早饭后,参加工作组会议,讨论“双十条”如何读法。
中间李登瀛同志、杭尚增同志来了,我当他们的面,说了我的意见,我不同意集中在几天内把双十条读完,而不讲求实际效果,强调思想发动和串根,不能有急躁情绪。
这是基本工作,如果这段工作做不好,将来还要走回头路,会造成麻烦。
据李说:
目前讲双十条有四种方法:
①细柳公社[1]分了十这个问题,讲10次,20天;
②斗门公社以规定为主、结合决定讲[2],大约都是15天;
③决定、规定综合讲,也是15天;
④宣
读两个十条,所谓原原本本。
他也认为第四种办法不好。
姚力文、王青林[1]也来了,向他们处了解了西马王村的工作情况,由王愈明同志向他们介绍了牛角村的作法,彼此交换了一些意见,05时左右他们才走。
晚饭后即休息,没有会议,也没有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