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4年11月07日
为中共中央起草《中央关于在问题严重的地区由贫协行使权力的批示》,
提出:
“在当前进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重点地区,如果发现有的基层干部躺倒不干,以抵抗运动;
有的地方领导权被蜕化变质分子所掌握;
有的地方领导权被地富反坏分子或新资产阶级分子所掌握。
上述三种情况,在查明确实后,经工作队批准,都可以由贫协组织取而代之,一切权力归贫协。”
此批示于12日作为中共中央文件发至县团级党委。
△11月
修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场管理,严厉打击投机倒把活动的通知(草稿)》,加写:
“党内或机关于部中有支持和参与投机倒把活动者,查明属实后,立即开除党籍和工作,送回乡村监督劳动,或判处劳动改造。”
此通知于12日作为中共中央文件下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