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少奇年谱>19641024

1964年10月24日

为中共中央起草《关于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夺权斗争问题的指示》,
并转发《天津市委关于小站地区夺权斗争的报告》。
指示中提出:
“凡是被敌人操纵或篡夺了领导权的地方,都必须进行夺权的斗争,否则,要犯严重的错误。”
“在下决心进行夺权斗争之前,必须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工作,
才能确定领导权是否在敌人手里,
才能确定这个地方的领导核心是否已经变质,
才能决定是否应当进行夺权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