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世杰日记>19641014

十月十四日

近日德华将余住宅(长安东路一段廿八号)售出,另购一新宅(仁爱路四段十二巷八弄十二号)。

余原可将原住宅出售後,迁往南港,住入中研院学人住宅,但如此迁转,人将以为意在[牟利]弁利(),故余仍以售宅之款,由德华另购一私人住宅,不迁南港。

相关人物:萧德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