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年谱>19640925

9月25日
阅刘少奇09月23日给江渭清的复信。
刘少奇在复信中,批评江渭清的一篇讲话几乎没有什么创造,是大段摘引第1个十条和毛主席的讲话,重述刘少奇在南京的讲话。
信中说:
“同不能把马克思、列宁的学说当成教条一样,也不能把毛泽东的著作和讲话当成教条。
应当运用毛泽东思想的精神实质,来分析你们那里的实际情况,正确地总结你们那里的实践经验,正确地确定今后的工作方针、计划和步骤。
……可惜,你的那篇讲话,不是这样的一篇讲话”。
“如果我们不能下决心长期下去蹲点,并参加集体生产劳动,就不能直接听到群众的呼声,就不能参加和看到群众的生产斗争、阶级斗争和科学实验,就不能从群众的实践中逐步认识客观真理,那我们就只能凭自己头脑里想像的和文件上规定的许多框框办事,或者在别人的指挥之下盲目地行动”。
毛泽东阅后致信刘少奇:
“你的信及附件都看过了。
你的信写得很好。
存在着的问题,正是要照你写的那样去解决。
我们的干部中,自以为是的很不少。
其原因之一,是不懂马克思的认识论。
因此,不厌其烦地宣传这种认识论,是非常必要的。
简单地说,就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下决心长期下去蹲点,就能听到群众的呼声,就能从实践中逐步地认识客观真理,变为主观真理,然后再回到实践中去,看是不是行得通。
如果行不通,则必须重新向群众的实践请教。
这样就可以解决框框问题,即教条主义问题了,就可以不信迷信了。
如果不是这样做,则官越大,真理越少。
大官如此,小官也是如此。
第2个十条的修改,就是这样地请教群众得来的,就是我们不自以为是,有错必改这样一种态度得来的。
如果在你的信上加上一小段理论性的话,可能更使人们信服些。
如何,请酌。”
刘少奇根据毛泽东的建议加写了一小段理论性的话,30日再送毛泽东阅。
毛泽东于10月18日又作了修改,并致信刘少奇,说:
“我再看了你给江渭清信的全文,觉得实在好。
只有第8页上,有两句话,觉得重复,其实是一个意思,‘认识了客观真理’,即是变成了主观真理,不是两件事。
不能用‘并把它变为……’这一句,这一句是重复的。
上次我已感觉到,但未改。
现在改了,是否妥当,请你酌定。”
毛泽东所说的刘少奇信中的两句话是:
“我们就能够从实践中逐步地认识客观真理,并把它变为主观真理。”
毛泽东删去了后一句,并接着加写了一段话:
“所谓认识客观真理,即是人在实践中,反映客观外界的现象和本质,经过渐变和突变,成为尚未经过考验的主观真理。
要认识这一过程中所得到的主观真理是不是真正反映了客观真理(即规律性),还得回到实践中去,看是不是行得通。”

△同日
应范瑾08月28日来信的要求,为《北京晚报》题写报名。
同时为《北京日报》又写一个报头。
并复信说:
“写了一张,不知可用否?
原写北京日报四字中有一二字似写得不好,今又写了一张,供你选择。
如觉不妥,还是用原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