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
将1941年写的《关于1931年09月至1935年01月期间中央路线的批判》一文(36),批送刘少奇、周恩来、邓小平、彭真、康生、陈伯达阅,请他们提出意见,准备修改。
同时批送陈毅阅。
1965年01月02日,毛泽东又批示:
“此件送谢富治、李井泉、陶铸三同志一阅,请提意见,以便修改。
其中关于临时中央不合法的问题,已在1945年七大前的中央会议通过的‘若干历史问题’上不提了,即承认其是合法的了,这样做于全党有利。
其中又提了总理的名字,也应该删掉,因为总理一生正确比错误多得很多。
此文过去没有发表,现在也不宜发表,将来(几十年后)是否发表,由将来的同志们去作决定。”
1965年05月12日,毛泽东在长沙将文章的标题改为《驳第3次“左”倾路线(关于1931年09月至1935年01月期间中央路线的批判)》,并写道:
“这篇文章是在延安写的,曾经送给刘少奇、任弼时两同志看过,没有发表。
送出去后也就忘记了。
1964年有人从档案馆里找出这篇文章的原稿,送给我看,方才记起确有这回事。
在延安之所以没有发表,甚至没有在中央委员内部传阅,只给两位政治局委员看了一下,就再不提起了,大概是因为这篇文章写得太尖锐,不利于团结犯错误的同志们吧。
现在年深月久,这个不利于团结的问题不存在了,干部不会因为看了这篇文章怒发冲冠,不许犯错误的同志改正错误,从而破坏党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政策了。”
05月12日当天,毛泽东打电话给王任重,要他来长沙阅看这篇文章。
(36) 《关于1931年09月至1935年01月期间中央路线的批判》,是毛泽东1941年写的一篇长达五万多字的文章,共9个部分,也称九篇文章。
这篇长文章主要是针对中共六届四中全会以后的中共中央发出的《中国共产党关于争取革命在一省与数省首先胜利的决议》、《在争取中国革命在一省几省首先胜利中中国共产党内机会主义的动摇》等9个文件而写的。
这些文件大致反映了王明等人的指导思想和主要政策的内容,毛泽东写的文章从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方面对其进行了激烈的批判。
文章最初的题目是《关于和博古路线有关的主要文件》,后改为《关于和“左”倾机会主义路线有关的一些主要文件》,后又改为《关于1931年09月至1935年01月期间中央路线的批判》。
这篇文章初稿写出后,作过几次修改,但没有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