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06日
△下午,同陈伯达、胡绳、邓力群、田家英、陶铸、胡乔木在广州鸡颈坑继续读《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第35章《从社会主义逐步过渡到共产主义》,今天读完这一章。
教科书说:
“在乡村里,对集体农庄住区进行合理的规划,建筑设备完善的、样式美观的庄员房屋,逐渐实现所有集体农庄的无线电化和电话化。
集体农庄建设优良的学校、俱乐部、电影院和图书馆,这对于庄员们特别是青年们的共产主义教育具有重大的意义。”
读到这里,毛泽东说:
这一段的设想,很好。
苏联有一篇文章,介绍红10月集体农庄的变化情况,说原来几个农庄,未合并前很多事情不好办,合并成一个大农庄后这些事情都好办了。
现在这个大集体农庄,共有一万人,计划把分散的居民点集中起来,在中心建设一个住三千人的居民点,在此周围建设各住一千人的七个居民点。
这个材料很好。
斯大林说过,在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关系完全适合生产力。
这个材料证明,没有合并以前的小集体农庄,那样的生产关系实际上不适合生产力发展的要求。
我们中国也有这样的情况。
人民公社化前,很多地方都暴露了这类问题。
合作社的规模小,土地不能统一使用,要修大中型水库,得利的在下游,受害的要淹掉一部分土地的在上游。
明明应当建设这样的水库,但是因为这些利害关系,无法进行建设。
广东的漳市社,山里有很多森林资源,但是劳动力不够,不能采集;
山下有很多富余的劳动力,可是不能上山劳动。
其他如手工业、运输业等等,也都不能统一安排,妨碍生产的发展。
成立大社,组织公社以后,这些问题都解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