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少奇年谱>19580618

1958年06月18日

审阅劳动部代中共中央起草的转发《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县以上新建工业企业劳动工资和劳保福利问题向中央的请示报告》的批语稿,批示两点意见:
一、可以考虑:
各种服务性的事业,由工人及其家属组织服务合作社来办理,不要由企业来举办。
二、对于合同工,不采取给予劳保福利待遇的办法,而采取在工资标准之外另加一定百分数的副工资的办法,在农村的,全要交给农业社,由农业社保险;
在城市的,将来也可能交给社会保险机关或者服务合作社,由它们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