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03月12日
赴成都参加中央工作会议。18日在会上报告国防建设工作中的几个问题。第一,如何解决平时养兵少、战时用兵多的问题。建议民兵每年训练十天左右,按1000万基干民兵计算,每人补助伙食费3角,需3000万元。枪支、弹药和训练设施费用在外。训练期内的劳动工分,可顶义务工或由农业社补,不另增加国家开支。第二,兵役制度问题。义务兵制度不宜改变,因志愿兵会带来婚姻、待遇、前途等问题。技术专业兵可延长服役期,每年递增发零用钱;延期如超过3年,则要改为薪金制,否则难于巩固。第三,军队的组织编制问题。军队编制应根据战略任务、国家条件和敌情而定。为实现战略防御,必须组成守备和机动部队。发展方向是增加机械化、自动化,减少人力。空军以歼击机为发展重点。海军首先是潜艇,其次是快艇。陆军中炮兵、装甲兵逐步增加机械化、自动化比重,每师万人以下。坦克以中型和轻型为主,并发展水陆两用坦克。报告的后两部分,则讲述地方党委对军事工作的统一领导(即双重领导)问题和军队的政治思想情况。这个报告,对毛泽东的民兵每年训练两个月,恢复志愿兵制,陆军师分编成主力师、架子师等想法,提出了不同意见。在邓小平支持下,中央4月8日通过决议,兵役制不改。至于陆军师分编事则未作决定,仍维持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