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美援朝大事记>19580227

27日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内阁通过了关于永久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的伟大业绩和欢送中国人民志愿军的决定。
决定规定,为永远纪念胜利完成了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光荣任务而归国的志愿军的伟大业绩和欢送他们,要进行下列各项工作:
(一)向中国人民和志愿军致由全体朝鲜人民签名的感谢信;
(二)为了永远纪念在朝鲜战场上建立了英雄功绩而牺牲的中国人民志愿军烈士,在10月10日以前建成在平壤市的“中国人民志愿军烈士纪念塔”;
(三)在3月15日以前整修各地的志愿军烈士墓,并且采取永久的保护办法;
(四)把黄海北道沙里院市的中央大街命名为中国人民志愿军街;
(五)授予参加朝鲜战争的中国人民志愿军全体官兵以“祖国解放战争纪念章”;
(六)以志愿军在帮助朝鲜人民进行解放战争和人民经济恢复建设中所建树的功绩为内容,制作艺术影片和纪录影片;
(七)定志愿军入朝作战八周年的1958年10月为朝中友好月,组织和进行各种盛大活动,赞扬中国人民志愿军的丰功伟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