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
《人民日报》发表《再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题下注明“这篇文章是根据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的讨论由《人民日报》编辑部写成的”。
全文共两万字,前面一个引言,末尾一个结束语,中间四个部分分别论述由苏共二十大关于斯大林问题引发的四个重大问题:
关于苏联革命和建设道路的基本估计;
关于斯大林的功过的估计;
关于反对教条主义和反对修正主义;
关于各国无产阶级的国际团结。
在引言中,有一大段是根据毛泽东多次修改意见形成的文字,集中表达了他在国内外新情况下,对整个世界范围内矛盾问题的理论思考:
“在我们面前有两种性质不同的矛盾:
第1种是敌我之间的矛盾(在帝国主义阵营同社会主义阵营之间,帝国主义同全世界人民和被压迫民族之间,帝国主义国家的资产阶级同无产阶级之间,等等)。
这是根本的矛盾,它的基础是敌对阶级之间的利害冲突。
第2种是人民内部的矛盾(在这一部分人民和那一部分人民之间,共产党内这一部分同志和那一部分同志之间,社会主义国家的政府和人民之间,社会主义国家相互之间,共产党和共产党之间,等等)。
这是非根本的矛盾,它的发生不是由于阶级利害的根本冲突,而是由于正确意见和错误意见的矛盾,或者由于局部性质的利害矛盾。
它的解决首先必须服从于对敌斗争的总的利益。
人民内部的矛盾可以而且应该从团结的愿望出发,经过批评或者斗争获得解决,从而在新的条件下得到新的团结。
当然,实际生活的情况是复杂的。
有时为了对付主要的共同的敌人,利害根本冲突的阶级也可以联合起来。
反之,在特定情况下,人民内部的某种矛盾,由于矛盾的一方逐步转到敌人方面,也可以逐步转化成为对抗性的矛盾。
到了最后,这种矛盾也就完全变质,不再属于人民内部矛盾的范围,而成为敌我矛盾的一部分了。
这种现象,在苏联共产党和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都曾经出现过。
总之,一个人只要站在人民的立场上,就决不应该把人民内部的矛盾同敌我之间的矛盾等量齐观,或者相互混淆,更不应该把人民内部的矛盾放在敌我矛盾之上。
否认阶级斗争、不分敌我的人,决不是共产主义者,决不是马克思列宁主义者。”
毛泽东在审阅胡乔木修改的第3、四、五、六稿时,作了许多修改,其中加写的,主要有:
在文章讲到保卫10月革命所开辟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道路的地方,加写:
“几十年来,一切修正主义者对于马克思列宁主义所提出的修正意见,所传播的右倾机会主义思想,也正是想避开无产阶级解放的这一条必由之路。”
在文章讲到斯大林的功过问题的地方,加写:
“尽管在某些时候为了纠正这些错误而对这些错误加以强调是必要的,但是为了作出正确的估价,不使人们发生误解起见,将这些错误放在适当的地位也是必要的。
我们认为,斯大林的错误同他的成绩比较起来,只居于第2位的地位。”
在文章讲到中国共产党在1931年到1934年间,由于教条主义者否认中国的特点,而照抄苏联的某些经验,使革命力量遭到严重失败的地方,加写:
“我们的党在1935年的遵义会议到1945年的第7次全国代表大会期间,曾经彻底地清算了这条为害严重的教条主义路线,团结了全党同志,包括犯过错误的同志在内,发展了人民的力量,从而取得了革命的胜利。
如果不是这样做,取得胜利是不可能的。”
毛泽东还删去文中的“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迅速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学习苏联经验的结果”一句,并批注:
“中国建设事业的方针是否正确,还待将来证明,这里不说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