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年谱>19561224

12月24日
审阅中共中央为转发广东省委关于退社问题报告的批语稿,加写一段话:
“各地合作社对于富裕中农急急忙忙叫他们入社,或者让他们入社,本来是不策略的。
按照毛泽东同志1955年07月31日的报告所规定的策略,是首先让一部分觉悟了的贫农下中农入社,然后让后觉悟的大部分贫农下中农入社(分批分期),不要忙于动员富裕中农入社。
后来在合作化潮流高潮中富裕中农勉强入社,就有些人来说,当时也很难劝阻。
今年分配所得,他们的收入一般都有些减少,因此怨言甚多,有些人要求退社。
中央认为让一部分(不是大部分,更不是全部)坚决要求退社的富裕中农退社,不但无害,而且有益。
请你们考虑这个政策是否可行。
如果认为可行,就下决心让一部分人退社。”

△同日
阅陈云12月23日嘱高智送阅的01月26日《人民日报》(90),批示:
“此件送陈叔通先生一阅,退还陈云副总理。
我在这里讲的是‘大约三年基本上完成社会主义革命’,并没有讲三年全部完成。
所谓基本完成,在工商业就是公私合营,但不是三年而是半年即完成了,我多估计了两年半。
所谓全部完成,就是国有化,即取消定息,那是至少需要七年的。”

△同日
审阅修改中共中央为转发中央统战部《关于加强政协地方委员会工作的意见》的指示稿,加写一段话:
“大约在1957年夏季,中央将召开一次专门讨论全国统一战线工作的会议,请你们早作准备,将所属地区的统一战线工作(包括少数民族工作)加以认真的检查和安排。
对于有些在党外人士面前爱摆老爷架子,宗派主义作风极为严重的同志,应当认真地给以批评和教育,端正他们的态度和作风。”
并批示:
“在中央指示的末尾加了一段,请少奇、徐冰同志再阅,交尚昆办。”

△同日

△下午,同胡乔木谈《再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第四稿修改问题。
(90)1956年1月26日《人民日报》发表了毛泽东1月25日在最高国务会议上的讲话,其中说:
“大约再有三年的时间,社会主义革命就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基本上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