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05月25日 和建筑工程部副部长宋裕和、中央书记处第1办公室工业组组长李东冶等谈话,说: 小商品生产还是让给合作社去搞,不能都收为地方国营所有。 小商品的经营者都愿意归国家,合作社也愿意交给公家,这样做是不合适的,国家是要吃亏的。 同时,地方上也就不方便了。 社会主义思想不是说把什么都交给国家搞,合作社搞的集体经济不也是社会主义经济吗?这个问题还有想不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