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01月23日 主持外交部办公会议,传达毛泽东在中央知识分子问题会议上的讲话。 △同日 出席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友好合作条约》的说明。 会议通过决议批准该项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