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炳坤来 复艳秋信
起床五时四十分。
就床八时五○分。
叶炳坤七时四十分来,盖践约将同瑞池往招长谷川清,同到出入国管理庁延期居住期日,长谷川为保证人也。
余有美甘诊断书,又有荒岛课长之谅解,不出头亦可以也。
余自十四夜饮莫兰池一小杯半,而起脉搏错乱,经服药、注射,又饮谢氏药汤,午睡起时方复原,首尾计十二天,身上稍轻快。
修艳秋之信,谓政忠转校於南台中,将来母子当移归雾峯居住为妥,吊慰金七万元,当与老姑商量处分方法。
来年身体健康即欲归去,凡事须忍耐为要。
同上,又服谢氏药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