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年谱>19541110

11月10日
和刘少奇、周恩来致电中共中央:
“现在亟须要有各省市的地区计划,我们代中央起草了一个指示电报,如同意,请即发出为盼。”
指示电说:
“中央已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国民经济的第1个五年计划草案(初稿)》发给你们,除请你们于11月底以前提出意见报告中央外,并请各省、市委召集本地区的计划工作会议,根据草案的精神和主要指标,结合当地的特点和具体情况,定出各省、市地方经济的五年计划纲要,于12月10日送中央”。
指示电要求各地的计划纲要包括工业生产、手工业生产、农业生产、林业生产、地方交通运输、国内贸易、基本建设、劳动、文化教育卫生、地方财政等十个方面的计划。
在上述计划中,请各省委特别注意发展本省的农业生产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