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08月27日
出席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 在会上提议中共中央对党员应遵守的若干纪律(例如不作寿、不送礼、不以人名作地名等)应有明文规定, 并责成马明方[1]、张际春[2]、肖华、胡耀邦等起草一个决定草案,提交中央批准。
[1]马明方,当时任中共中央组织部副部长。 [2]张际春,当时任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