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
关于越南军事部署问题批示黄克诚、粟裕(23):
“(一)可照韦国清、粟裕所提意见办理,彭电(24)可不发;
(二)估计到越南有停战可能,新建炮兵训练不宜在我国境内,并宜将炮等早日运入越境,请商韦国清另作计划。”
又批示:
“刘阅后,退黄克诚、粟裕办。”
△同日
审阅罗瑞卿在东北地区党的高级干部会议上的发言稿,批示:
“此件可用。
略有修改。”
主要修改是:
(一)将“依靠我们伟大领袖毛泽东同志的正确领导”改为“依靠以毛泽东同志为首的党的中央委员会的正确领导”。
(二)删去“我们党在中央和毛泽东同志的领导下”中的“和毛泽东同志”六个字,又删去“这与党中央和毛主席的正确领导与特别关心分得开吗?”中的“和毛主席”四个字。
△同日
△上午,同罗瑞卿、陈伯达、田家英谈话。
△下午,参观雍和宫。
(23)粟裕,当时任华东行政委员会副主席、中央军委第2副总参谋长、中国人民解放军华东军区副司令员。
1954年10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
(24)指彭德怀为中央军委起草的给韦国清的电报。
4月中旬
审阅陈云04月16日报送的《1953年至1957年国民经济发展计划纲要(初稿)》,批示:
“刘、周、彭、邓阅,退毛。”
陈云附信说:
“因为等待这本初稿出来,所以从前你指定的八人小组(中有高岗)尚未开会,待下星期才能开第1次会来讨论这个初稿。”
“搞这一本的办法是按你的指示,组织了一个小组(陈云、张玺、梅行(25)、周太和、邱纯甫五人,梅行是动笔写的,周、邱是我的秘书),共开了十四次会,每日一次,共十五天才议出来的。
原始稿本和材料全是计委准备的。”
(25)梅行,当时任国家计划委员会办公厅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