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月01日 △审定中共中央《关于建立与充实各级计划机构的指示》。 《指示》规定: (一)“中央人民政府所属各国民经济部门和文教部门,必须建立和健全计划机构,并应把计划机构逐级建立到基层工作部门及基层企业单位”。 它的任务是: 编制年度的和长期的生产计划、基建计划、财务计划和其他方面的计划; 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提出保证完成计划措施的建议。 (二)各大区行政委员会、各省(市)、省属市及县(旗)人民政府,应设立计划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