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月15日 △致函国家计委并告外交部、外贸部: 同意你委所提工业、交通十个部门于1954年在派遣赴苏一百四十一项工业项目的实习生名额之外,再派二百二十一名实习生的计划。 请“即督促上述各部组织有关实习生派遣的各项准备工作,以便争取早日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