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01月05日 致电高岗、李富春、贾拓夫并报周恩来与毛泽东,反映苏联方面对我国委托苏联设计并交付成套设备企业工作的两项意见: 一是苏联关于我国三十五个国防企业的建设的备忘录提交我方已经两月,迄未答复,以至造成对方不满; 二是根据去年05月15日商定及过去已签合同之规定,应在去年年底以前提交苏方的三十九个企业的设计任务书及设计基础资料迄未完成。 电报吁请催促处理以上两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