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献堂日记>19531204

服同上

六时三十分起床。

九时四十分就寝。

三和银行[1]送共荣会之配当金三百元於久我山邮便局,使芳江往领。

东南商事会社午後五时开总会於「山紫」,四时瑞池使车来迎余,乘之先到会社,招专务益谦、取缔役以文同往。

取缔役出席者林玉枝、薛国梁〔梁〕、苏碧、张子良(代)、监查役蔡炎贵,株主林瑞池、刘氏。

六时开会,自五月一日至十月三十一日,半期配当四分(每百元四十元),就中亦有定款改正诸事,皆从原案可决,遂同晚餐。

八时余瑞池同还。

下浸二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