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衡日记>19531017

1953年10月17日
(星期六)。
初十。
昙。
电知市建公司古建科方足三来告﹐以护国寺金刚殿工程局方不予验收。
原因:(一)山墙未按图说做﹐须改正。
(二)逾期五十二日﹐须按惯例罚款。
(三)末期款暂不能付。
谈判许久﹐彼允回去研究后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