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09月15日
星期二
参加古文物建筑调查组第一次会议(市府):
1.保护文物思想与都市计划思想如何结合问题。
2.结合于政治思想。
3.一般保护,重点保护。
4.绝对现代与相对现代的都市。
5.过去,现在,将来价值。
6.古建筑单独估价与结合估价的问题。
7.政府法令,苏联经验,实际需要。
古文物建筑调查组第一次会议记录(摘要)
日期:1953年9月15日地点:市府出席人:李续纲罗哲文曾权于鸣谦侯谔萧军梅振干主席:李续纲李续纲:报吿古文物建筑调查组成立及其工作范围(略>
关于工作步骤:
罗哲文:我们进行工作应根据政务院关于保护古文物法令合苏联的经验(重新登记,找专家评定)。另外,调查组应由专人负责推动工作。对古文物建筑评债时,须另请专家。涉及民族政策时,应另找有关方面的专家和单位参加。进行工作时分区调查或重点调查应早决定。
于鸣谦:保护古文物建筑应与都市建设计划相结合,我们的工作按照都市建设计划的要求,进行重点调査。
曾权:同意于的意见。
萧军:调查组应有专人负责,并确定办公时间及地点。
梅振干:现在,都市计划只能提出轮廓(当然也可能改变)。目前,就要发展的地方先进行调查研究。
李续纲:我们可先就急需解决的问题,进行阚查研究。无可怀疑的地方把旧材料整理一下即可。我们研究的范围则包括古文物建筑的历史和现状两方面。
关于评价问题:
罗哲文:古文物评价主要是根据法令上规定的:1.历史债值(年代是主要因素,但不是绝对的因素);2.艺术上的价值(形式、结构等);3.是否为革命建筑。觉得处理意见首先看古建筑本身的价值;其次根据都市规划需要。
萧军:有人认为清代离现代近,其建筑没有价值。从发展上看,有的也有保存价值。
罗哲文:解放后人民觉悟提髙,不会有意识破坏古建筑,有的破坏了是因为不了解。应加强保护古文物的宣传教育。
分工问题:
决议:现有干部六人,可以分两组分头进行工作。
4匕京市古文物建筑调查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