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09月08日
△向中共中央和毛泽东报告:
根据中央“军事系统(包括公安部队)应在整顿组织、精简机构和冗员、加强技术训练、提高部队质量的基础上,大力缩减军费开支”的指示,军委在例会上进行了传达和讨论,并拟出下列方案和措施:
一、在平时情况下全军人员的总额为350万人(包括公安部队),对现有超额人员提出了处理和安置办法;
二、确定对各特种兵在五年内的扩大加以限制,对1952年所定的五年建设计划提出了修改方案;
三、解放军总部和各大军区机构过于庞大,根据其任务,分别规定了它们的组织、编制和机构;
四、根据公安部队的任务,确定了它们的编制人数;
五、研究了对军队若干制度(如兵役制、薪金制、军衔制、勋章奖章制)的改革及其步骤。
为解决上述问题,拟在11月间召开一次全军性会议,讨论贯彻实施措施。
毛泽东对此报告批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