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兴九日记>19530702

1953年07月02日
星期四

北平里
人,不要犯错误,更不要犯罪。
犯错误将会给自己带来政治、工作前途等方面的损失。
犯了罪将成为阶下囚,身不由主,即使刑满释放,但其一生的污点,是永远不能清洗掉的。
我入朝来犯过两次比较严重的错误,使我两次入党失掉了机会。我牢牢地记着1951年07月150,我在长洞里私自开汽车,将汽车碰坏,把助手辛元学甩出1丈多远、摔伤,因而在两天后党支部大会上,没有通过我的入党问题。
第二次是去年08月中旬,因徐诚有问题组织上决定他回国学习。但在组织上尚未与他谈话前,我却把此事告知了徐诚。我犯了自由主义的错误,给组织工作带来了一些麻烦。当时连队党支部准备让我填写入党志愿书,由于我犯了严重的自由主义影响很不好,使我的入党问题搁下。
两次的错误,均发生在关键时刻。正由于我的错误,使我的入党问题推后了两年。
犯错误的经历,亲身的教训,使我清醒地认识到,革命同志,应该严格遵纪守法,百倍注意:千万不要犯错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