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04月28日
起草《关于中央目前工作方式的决定》。 《决定》根据当时一些重要领导干部从各地调到中央的情况,提出: “为了集体地和迅速地处理各项重要问题,决定每星期举行两次政治局会议和两次书记处的扩大会议”,并对会议的召开方式和出席人员作了规定。 当日,中共中央通过了这个《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