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衡日记>19530417

1953年04月17日
(星期五)。
初四。
晴。
局人事科科长张子芳偕萧同志来﹐因以王璞等事询之﹐张谓人事部指示﹐凡调用干部﹐须先由请调单位征得被调人之单位同意后﹐再请人事部正式往调。
因此局方去信三次﹐均未得复。
当再催询清华﹐纪玉堂亦请往催。
履儿晚赴满洲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