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01月02日 △主持第10次军委例会,讨论薪金制,议定按少尉排长薪金为60万至80万元(旧币),各级之间不宜相差太多,照顾国家财力三个原则拟定方案。 总干部部5月拟出军衔制条例。 准备8月01日公布兵役法,公布后追认本年1月01日入伍新兵为第1期义务兵。 关于山东省提出动员新兵宣布服役期三年,彭德怀说,应全国推行。 报中央批准,于1月06日用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名义批复山东分局,同意。 要求各大军区动员新兵可照此办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