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11月27日
关于模式口承恩寺文物被偷卖事的调查报告报告1952年11月廿七日事项:去石景山区政府鉴定古物。
根据:市府转来该区政府第五八八号报吿一份。
经过:本日上午十时至石景山区政府,当直去模式口。需鉴定之吻计有残破锡香筒二件,残破铜香筒一件,残铜烛台柄一件。
处置意见:该物等均无任何文物价值,可即函覆该政府自行处理可也。
萧军附:已将该政府所存西黄村显应寺佛像腹内诸物如数取归,留给该政府收据一份。诸物目录见该政府“西黄村第二中小学生破佛像肚f事件”报吿中。
来函:
为报告模式口村驻军家属谕卖寺庙公物事由民588号北京市人民政府拟转文物组办复我区模式口村有明代建筑承恩寺一座,内住公安速成学校学员及家属,十一月中旬,该部文化教员问明山家属曾偷育寺内公物,业经查镬。兹将调查银告乙份送去,希速派员来此鉴定这些东西的文化价值,以便处理。
区长李瑜铭1952年11月二十二日请容:
同志研究谁去鉴定。
萧:
文物组崔11/27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