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年谱>19521116

11月16日
审阅修改中共中央关于调整商业的指示稿。
在指示稿的“商业中公私比重的变化是不可避免的,但私营商业金额的过急下降或过早下降,则一定会增加失业人员,并影响城乡交流和人民的生计。
因此我们必须予以调整”一段话后,加写:
“目前已在广大区域内形成了公私关系的紧张形势,失业人员已在大量增加,许多中小工商业者、家庭商店及摊贩,已在埋怨我们。”
在指示稿的“目前保持私商的营业额,不但无害于国营商业的领导,而且可以补助国营商业的不足”一句后,加写:
“也使中小工业家、手工业者和农村家庭副业的产品找到较多的销路,不使他们发生困难。”
在指示稿关于调整商业措施第5条末尾加写:
“在零售方面,公私商业的比重,就全国平均数来说,目前仍应按今年06月中央财政会议所规定的百分之二十五和七十五的比例,如有增减,应报中央批准。”
审改后,批送周恩来、陈云、邓小平再阅,要求今日看完,明日发出。

△同日
阅中共中央中南局11月11日关于湖南省秋征工作情况和问题的通报,批示:
“陈云、一波同志:
此件似可转发各地参考。
我看乡或区内的小仓库应与县及大市镇上的仓库结合起来,二者不可缺一。
以上请加考虑酌处。”

△同日
为全国各级军校毕业证书题词:
“为建设强大的国防军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