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年谱>19521015

10月15日
阅陈云10月14日报送的关于青浦县小蒸乡农民状况的材料(200),致信谭震林:
“陈云同志所得青浦县小蒸乡的情况,很值得注意,兹寄上请阅,并请抄寄苏南区党委。
据薄一波同志说,他在上海时,已知浙江、苏南两区去年征粮太重,华东局决定退还农民一部。
不知此事结果如何?
两区共退了多少?
解决了多少人的问题?
今年收成如何?
征粮数是否大大减轻了?
为了彻底解决这个问题,建议你们召集两区负责人及两区若干典型县的县委书记到华东局开一次专门会议。
在开会前,由你派出两个调查组,一个往浙江,一个往苏南,直到几个县的乡村,调查十几个乡,专门调查农民公粮及其他负担的实情,以为会议讨论的根据。
总之,过去因负担太重无以为生的农民,必须切实解决救济问题;
今年征粮必须不超过中央规定的比率(201),大大减轻民负。
望将你的意见告我。”

△同日

△下午,同包尔汉、习仲勋谈话。
(200)这个材料是一个在北京师范大学附中读书的学生暑假回家时写的,他遵陈云之嘱作了一些调查。
材料反映由于接连三年农作物歉收、征粮比例过高和人多地少,造成农民生活普遍困难等情况。
(201)政务院1950年2月规定在新解放区征收公粮的比率,为“不到农业总收入的百分之十七。
地方人民政府附加公粮不得超过正粮的百分之十五”。
1952年6月,政务院《关于1952年农业税收工作的指示》规定:
“晚解放区已经完成土地改革的地区,1952年应施行统一全额累进税制,累进税率从百分之七到百分之三十止(一律不准再征附加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