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10月14日 (星期二)。 廿六。 晴。 开始整党学习。 沈洪江介绍院内两月来情况。 至东单区政府劳动科谈曹玉书解雇事。 下午玉书来要求以五个月工资作解雇费﹐余允以按照政府规定最高额三个月付给﹐此外条件不接受。 彼态度蛮横﹐坚持非五个月不可﹐余知其无理可喻﹐令其再加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