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内子之信
五时四十分起床。
复云龙之信,他言九月末或十月初欲来东京,告以九月末欲移居久我山,十月初来较为适当。
复灵石之信,谓随糖业公司董事长李崇实来视察,一、二个月间即归去甚善,若欲转勤来东京,非一、二年不能回去,而放弃儿子教育之监督,恐未尽妥也,希再慎重考虑。
复内子之信,言欲让渡田各二甲与攀龙、天佑,余甚希望让与二甲与博正,天佑之户籍移来雾峯乎,或仍在彰化乎,若在彰化则不能得雾峯之土地,所谓「不在地主」也,如攀龙、博正不能得台中市土地也。
铃木ヨシエ七时余方自船原来。
服药、注射同,灌肠二回。
八时廿分就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