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月02日
△在审阅《关于新疆农业区实行土地改革的决议》时增写:
“在土地改革中,对外国侨民的土地问题,应根据外国侨民在中国境内不得享有土地所有权的原则处理之。
如在新疆的外国侨民有愿意继续耕种或经营土地者,得在条件许可和农会同意之下经政府批准,给予一定时期的土地使用权。”
△07月02日-03日
就对方在01日会上表示愿意“诚意地觅求停战,以终止朝鲜的流血”一事,为毛泽东起草致李克农并告金、彭电:
对方的发言“明显是在转弯”,“这是两个月来新的变化”。
我们对其现有态度应表示欢迎,并应提出重新进行分类、校正战俘名单的建议,“以便争取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