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月13日
△签署《政务院关于结束“五反”运动中几个问题的指示》。
《指示》对运动定案处理的原则、核实定案工作、退财补税、“三反”退赃与“五反”定案工作相配合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并指出:
在目前运动的结束阶段,必须反对“虎头蛇尾,草率结束”和“不愿意根据实际违法情况,认真核实,正确定案”的两种错误倾向;
“必须继续掌握宽大与严肃相结合的精神,实事求是地进行定案处理工作,务求做到合情合理,始能既有利于清除工商业者的‘五毒’,又有利于团结工商业者发展生产和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