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
致电张经武:中央认为,就目前形势而言,我在西藏立足未稳,情况未明,因此,关于印度在西藏的权益问题,不宜作全面解决。但从与印度通商等实际需要出发,“拟先解决设领问题,允许印度在拉萨设立总领事馆换取我方在孟买设立总领事馆”。对于西藏地方政府外事局,“目前仍应采取原封不动的方针,但应逐渐停止其活动”。因为《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的第十四条规定,须将西藏地区涉外事宜逐步收归中央人民政府统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