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06月04日
中南军区决定:组建中国人民解放军林业工程第一师、第二师和水利工程第四师。
△中南军区决定:撤消湘西军区机构,其所辖永顺、沅陵、会同军分区,归湖南军区直辖;将河南郑州军分区与陈留军分区合并为郑州军分区,洛阳军分区与陕州军分区合并为洛阳军分区。撤消陈留、陕州军分区番号。
△中南军区颁布《整编命令》,决定:将军区司令部人民武装部改为人民武装处,军事运输部改为军事交通部,撤消直属干部管理处;工兵主任办公室改为中南军区工兵处;中南军区政治部政治干部管理部改为政治干部部,撤消总务处;中南军区干部管理部改为干部部,干部管理部任免处分为一般兵种干部任免处和特种兵干部任免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