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月21日
△和聂荣臻、李富春签发中央兵工委员会《关于兵工问题的决定》。
《决定》同意中央兵工总局提出的《兵工工厂调整计划纲要》和基本同意《兵工五年新建设大纲》,责成该局依照《计划纲要》,“负责迅速进行调整”;
依照《新建设大纲》,先进行勘察厂址等准备工作。
随后,周恩来在转发《关于兵工问题的决定》等文件的批语中指出:
我们现有的兵工工业,在品种上、数量上或技术水平上,对国防军的要求均相差很远。
由于历史原因和缺乏统一计划的原因,全国兵工厂的分布,与我军事需要不相符;
各兵工厂的机器设备的配置很不适当,与现规定的制式武器不相适应;
全国各厂新老干部及技术人员的分配也极不平衡,技术及管理经验亦亟待交流。
为了适应国防需要,首先应使现有的人力、物力发挥应有效率,以便在这一基础上进一步研究新厂建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