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月16日
△起草中共中央致薄一波、中共上海市委、中共中央华东局并各中央局电,批转薄《关于上海“五反”第2战役基本总结及第3战役部署的报告》,并提出运动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签订加工订货的保证手续,“除工人代表、各级职员和资本家外,还应加上订货代表和政府负责机关,五个方面共同签字,使公私、劳资、买主卖主各个方面都能得到保证”。
(二)清理隐匿财产的案件,“应有意识地区别易于解决和不易解决、急于解决和不急于解决、需要解决和不需要解决等情况,将不易、不急、不需要解决的案件推迟或暂时放下不去解决,留待以后再说”。
(三)“各地捉人以少为好,有些已捉了而态度较好或情节较轻者还可提早释放一批。”
判处死刑者,既要比“三反”少,又要使工商界不受震动,且应先报中央,待中央统筹全局,提出控制比例数后方可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