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01日
关于“五反”中不提反暴利口号写信给各中共中央局、大军区的负责人:
“西南局02月29日的电报(47)是正确的,发给你们参考。
当天津、济南、南京、上海等处提出反暴利口号时,大资本家即迅速接受,因为这个口号可以被他们利用去威胁中小资本家,说他们的利润中也有暴利。
就目前时期来说,真正违反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暴利,已包含在五反的各项对象中,故只应提五反,不应再提反暴利。
隐匿侵吞敌产、逃走外汇两事,国家已有法令,又可包括在‘盗窃国家财产’一项内。
倒卖金银、偷卖鸦片白面两事,国家亦有法令,可依法办理,不必于五反外另立项目,变为六反七反。”
△同日
阅中共中央华东局宣传部对《福建日报》1952年01月“三反”报道的意见和福建省委宣传部关于《福建日报》“三反”报道发生错误的检讨报告,批示各中央局:
“我希望各中央局、分局、省市区党委的宣传部都照华东局宣传部(前已通报)和福建省委宣传部一样检查一次自己的工作,是否在三反、五反斗争中管好了自己的报纸、通讯社和广播电台的工作?”
△同日
审阅李富春本日报送的关于起草处理贪污分子的规定和追赃规定稿的报告,批示:
“请周酌处。
还要宽一点,富春说的还太严了。”
△同日
为转发薄一波02月28日关于华东“三反”、“五反”情况及部署的报告,起草批语:
“华东部署很好,各区均可仿行。”
报告介绍了华东全区“打虎”汇报会议作出的五项决定:
(一)大行政区、省、地三级内部“三反”规定到03月底完成,县一级规定在四、五、六三个月内分批完成,区、乡级争取在秋收以前完成。
一面贯彻“三反”、“五反”,一面维持经济,并只许做好,不许做坏,拖长时间是必要的。
(毛泽东对这段话批注:
“请各区照此办理。”
)(二)“三反”必须搞彻底,不许有夹生饭。
(三)坚决执行中央关于抽出三分之一的人来维持生产、维持经济的方针。
(四)以后不单独提打“大虎”战役,而是要把大中小贪污犯都清理出来。
(五)全区“打虎”任务不再追加,力求有多少打多少,实事求是,防止逼供信。
城市“五反”着重在既能痛惩资产阶级,又能很快地形成“五反”统一战线。
△同日
△晚上,同彭真、刘澜涛谈话。
(47)指中共中央西南局1952年2月29日对川西区党委关于“五反”中资本家不法行为临时计算办法的批示。
批示认为:
暴利的提法是很不妥当的,因为它不好计算,掌握不紧就容易形成以算剥削账的办法去算暴利,造成混乱,从政治上说也不够策略。
暴利应列入盗窃国家财产或因此而使国家受到的损失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