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9日
复电薄一波:
“02月27日的电报收到。
你和华东局、上海市委诸同志共同决定将上海五反停止下来到03月二十号再行发动的方针及各项处置是完全正确的。
这样既有利于现在的三反,也有利于03月二十号以后的五反,也有利于全国的经济形势。”
△同日
阅李富春02月27日报送的他起草的追赃规定初稿和附信,批示:
“周总理:
此件须加修改,请你处理,并请与彭真商酌,吸收北京市的经验。
此外,关于百万元以下的人大部予以解脱,宜发一电示,亦请你酌定。”
附信介绍了追赃规定初稿有两个重点:
一是严肃地贯彻中央政策,凡是确定为贪污犯者(五十万元以下者已决定不算贪污,我还主张一百万元以下者不算贪污),分别情况处理。
二是关于赃款归谁接收,公款一律归国库,群众性的款物分别交还原主。
△同日
阅陈毅02月25日关于华东军区“打虎”情况和部署的报告,复电陈毅,指出:
“中央正在考虑不单是五十万元以下而且是一百万元以下的所谓贪污分子,一般不算作贪污而算作占小便宜或公私不分,以便解脱更多的人,利于教育;
但少数情节恶劣者仍应算贪污。
此点中央当另有通知。”
“军队不要举行公审。”
“连队三反尚无经验,可先在若干单位试行,连队的严重问题是军阀主义,也有贪污,应来一次改革,但做法应与机关有别,以教育为主,同时搬掉若干坏的。”
△同日
致电李克农并告金日成、彭德怀(46),指出:
从敌人的发言稿可以看出敌人的所谓让步只是将中立国小组从访问战俘营改为在交接地点访问全部战俘,将自愿遣返改为不强迫遣返,这在实质上并无不同,你们在驳斥对方的所谓让步时必须强调此点。
从原则上讲,我们既不能同意有条件地遣返战俘,亦即不强迫遣返战俘,也不能同意将我方战俘强分为战俘与所谓南朝鲜平民两类,因此,我们不能在条款上承认此项规定。
△同日
阅聂荣臻关于敌人仍在朝鲜战场撒放昆虫及可能进行战术性原子武器试验的预防措施的报告,批示:
“照办。”
(46)这个电报由周恩来起草,毛泽东审定后发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