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01月31日
中南军政委员会、中南军区决定:将所属公安第十师与广东边防局合并,番号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第十师兼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广东边防局;第十二师与广西边防局合并,番号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第十二师兼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广西边防局。